宁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2023-01-20 10:48:33 体育资讯 ssrunhua

李振国的分工

主持高新区党工委(包括政法委)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宣传研究室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高新区报社)、政法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稳定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高新区司法局。联系市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7.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李振国: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主持司法厅全面工作。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院长简介

马勇霞,女,回族,1958年9月生,宁夏西吉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二级大检察官。

1975.08——1978.02,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七营公社下乡知青

1978.02——1982.01,宁夏大学政史系学习

1982.01——1983.06,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干事

1983.06——1985.0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宣传部干事、党员教育科副科长

1985.01——1986.09,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城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86.09——1989.08,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城区副区长 (其间:1986.09—1989.07 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9.08——1994.0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县级)

1994.04——2001.0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1.01——2001.09,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1.09——2002.0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2.04——2003.01,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2003.01——2006.07,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一级警监(2001.09—2005.06 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6.07——2007.1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一级*法官

2007.12——2008.01,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08.01——,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8年01月29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马勇霞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8年0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马勇霞(女,回族)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8年2月被授予二级大检察官。

九届、十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

宁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第1张

王正升的人物履历

1979.09——1981.07,在固原县教师进修学校学习;

1981.07——1983.04,在彭阳县红河一中任教;

1983.04——1986.07,在彭阳县红河乡政府工作(期间:1984.09——1986.07,在宁夏党校政治理论大专班学习);

1986.07——1991.09,在彭阳县委宣传部工作;

1991.09——1995.08,彭阳县委办公室干部、副主任、主任;

1995.08——1996.05,彭阳县委组织部部长;

1996.05——1997.07,彭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7.07——1998.06,固原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06——2001.03,固原地委办公室主任;

2001.03——2003.08,海原县委书记(期间:1999.09——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8——2005.03,固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5.03——2005.04,中卫市委常委;

2005.04——2007.08,中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8——2008.0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

2008.01——2011.03,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1.03——2013.02,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厅长;

2013.02——2016.0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第一副厅长;

2016.01——,青海省公安厅厅长、督察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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