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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4:06:32 生活指南 ssrunhua

手机网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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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小智慧 法治大未来

上海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数字智慧仓”栏目,邀您一起体验那些高效便捷的诉讼工具,回味那些蕴含其中的科技智慧,共同感受数字正义背后的司法温情。

案件受理费可以在手机上缴纳吗?

法院可以开具电子票据吗?

受理费金额到底怎样计算?

……

关于“钱”的那些事儿

还是一次性说清楚比较好

快来看看吧

杨凯佳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行装科

1. 如何在线缴纳案件受理费?

如果法院依法受理了您的立案申请,就会向您发送“诉讼费用缴纳通知”,告知预交案件受理费的一应事项,您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缴纳。

① “上海法院12368”

登录。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如果您想通过手机进行缴费,和网上立案一样,找到“上海法院12368”

这里要提醒大家,微信或支付宝只支持绑定银行卡缴费,不支持通过零钱、红包余额等途径缴费,所以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的当事人,建议提前绑定好银行卡。

② 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

进入网址:

http://www.hshfy.sh.cn/shwfy/ssfww/index.jsp

如果您想用PC端缴费,打开电脑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的网址(见上),如果不清楚网址,也可以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进入网页。

登录缴费。选择自己的身份进行登录,登录之后可以看到功能界面,点击“诉讼费缴纳”,根据样张提示输入诉讼费缴纳通知书上的条形码,即可进行缴费。

无论您通过哪种方式进行缴费,在支付成功后点击“查看电子票据”按钮,就可以查看、下载电子票据。下图就是一张电子票据的样式。

2. 如何在线操作胜诉退费?

登录上海法院12368

值得注意的是,为保证胜诉退款可以及时到达当事人账户,您在线立案阶段就需要填写电子确认书,确认您的送达地址以及胜诉退费银行账户。填写确认书时建议仔细核对户名和账号,且“开户银行”一栏要精确到支行,否则可能会因为开户行不匹配造成退款失败。

3. 如何在线缴纳其他诉讼费?

除了案件受理费,执行款、保证金、公告款、罚没款等其他费用也都可以在线缴纳,不同之处是后面几种款项的缴费通知书上会有一个具体的法院代管款银行账号,您收到通知书后根据要求转款到指定账号就可以完成操作了。

以执行款为例,如果有需要处理的执行事项,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会发来短信。您可以根据短信中列举的方式登录相应平台进行查看,也可直接点开短信内容里的链接,签名登录后点击“查看文书”,打开执行通知书,找到法院代管款账号,将钱款转入该账号。

孟 嘉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

1. 诉讼费用和案件受理费是一回事儿吗?

诉讼费用的概念大于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包括三种:案件受理费(如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等)、申请费(如申请执行的费用、申请保全的费用等)以及其他诉讼费用(如证人、鉴定人等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2. 朋友借钱不还,我要起诉他,金额有点大,案件受理费会很多吗?

对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

3. 我要起诉离婚、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并分割房产、股票、银行存款,案件受理费怎么算?

对于离婚纠纷,如不涉及财产分割或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需交纳200元案件受理费;如涉及分割的财产数额超过20万元,则另需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案件受理费。

4. 我收到法院的传票了,下周就要开庭了,但是我要增加诉讼请求,会影响案件受理费吗?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增加诉讼请求导致诉请金额增加的,应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金额计算补交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金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金额计算退还案件受理费。

5. 线上立案或邮寄立案后,诉讼费用一定要到法院才能交上吗?

目前,上海法院诉讼费可以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云闪付、微信、支付宝、付费通”等线上平台缴纳;诉讼费还可携带交纳诉讼费通知书到农业银行交款;或到法院诉讼费收费窗口办理交费。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大家采取线上方式交纳。

6. 我是原告,起诉时收到的案件受理费单据可以等到判决结果出来再交吗?

一审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原则上,原告应自收到受理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如逾期未交将按撤诉处理。原告预交并不意味着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法院最终根据判决结果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金额。

7. 我官司打赢了,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费要预交吗?

申请执行无需预交执行费。对于执行,法院是“先执行,后收费”,执行申请费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并由被执行人承担。

8. 我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保全,保全费用怎么算?

保全费用也是按照比例分段收费,而且有上限。保全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9. 我主动撤回起诉,保全费用可以减半收取吗?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收取,但保全费用不减半。

10. 我最近手头资金比较紧张,能否给我一段缓冲时间,等有钱了再交诉讼费?

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缓交诉讼费。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如果你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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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行差别对待的,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第二章 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第三章 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四章 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第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五章 诉讼费负担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第三十七条 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第三十九条 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

(一)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起诉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二)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五)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第四十条 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第四十一条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

第四十二条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

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载明。

第七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交纳;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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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人民法院、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信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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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美来怎么样

江湖里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为人不识福美来,开遍轿车也枉然。别问漫哥江湖在哪,漫哥只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前些天见到有同学问福美来是啥,压根没听过。闲来无事,漫哥就吹吹福美来的从入坑到入坟的历史。

福美来诞生于1996年,前身是成都巨龙装饰材料厂,主营人造浮雕,人造假山……呃对不起,拿错稿子了。福美来是海马汽车旗下的*车系,2002年脱胎于马自达2000年在巴黎车展上展出的323车型。

当时国内的新一代轿车里面,大致分为经济型轿车,如赛欧、POLO,及中*轿车,如雅阁、帕萨特。而两者之间的15-22万价格区间的中级轿车却有较大的蓝海空间。海马就是瞄准了这个机会,引进马自达323车型,这就是第一代的福美来了。那时候福美来挂的还是马自达车标。

第一代福美来一推出就风光无限,售价18万左右,2004年销量就突破十万辆大关,市场供不应求。还跟凯越和伊兰特构成了轿车“新三样”,打破了“老三样”的统治格局。

2006年,国内的私家车市场崛起,福美来推出第二代车型。不过这次的福美来不再挂马自达标了,而是以自主品牌的身份,挂上海马标征战市场。这件事海马宝宝心里也苦,撞上马自达背弃海马,转投一汽和长安,马6和马3也分别交给他们搞。海马气不过,决心走自主之路。

由于福美来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合资技术背书,还有海马将这台中级车的价格压到8万左右,第二代福美来的销售热度丝毫不减。单月销量过万,成为当时*首月销量过万的自主品牌。2007年达到单一车型畅销过40万辆。

那段时间真是福美来的高光时刻,单月销量稳居前茅,自主品牌里面能称得上对手的可能只有比亚迪F3了,吉利帝豪在福美来面前只能称臣。到了2010年,海马推出第三代福美来,定位为“宜居新基准中级轿车”。彼时自主品牌轿车已经不断涌现,福美来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从定位语上看,福美来已经开始拉家常了,曾经的傲气渐渐消散。

再后来,在自主品牌车型的排挤下,以及福美来曝出的越来越多质量问题,福美来市场份额不断被蚕食,销量一蹶不振。其实看回福美来的历史单月销量,也是不温不火,四五六千的月销量居多。之所以一直名列前茅,只不过没有强劲的对手罢了。

时间去到2017年4月,福美来单月销量跌到970辆,之后越来越少。2019年10月,某汽车销量网站上显示福美来的单月销量数字:2。

一代神车的陨落,大概就是如此罢。

(本文 。




手机网上交费显示姓名

*计算器App在免费试用3天后,就要收取每季度58元的费用;*“空调遥控器”App在3天免费试用后每周收费38元,但退订必须在2日内完成,且只能在苹果系统内设置,不能在应用内完成。此外,一些清理类、扫描类、遥控类等App也被高频点名。

不少用户表示,在苹果App Store应用商店内有一些工具类App,提供几天免费试用,并以此诱导消费者购买,后续收费则“贵得离谱”,且取消订阅不易。对此,客服表示除非用户取消订阅,否则大部分订阅会自动续订。专家分析认为,类似软件订阅的服务收入已占苹果收入的近20%,因此苹果不仅要抽成,更要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和严格的监管。

网友投诉

免费试用后是自动高价续费

日前,有网友在投诉平台反映,自己在苹果应用商店下载了*“山寨版”计算器,却要收每年240元的费用,即使删除App也继续被收费,该App退订程序很复杂。

北京青年报

点击继续后,继续弹出“订阅”界面,用户可以免费试用3天,3天后¥58.00/3个月。政策显示,非强制消费,在每个续期日期前至少一天,您可以随时在设置中取消;方案将自动续期,直到您取消为止。

不少用户在系统评分中给出一星的评价:“伪装免费实则恶意欺骗收取高额会员使用费,苹果监管缺失,体验极差,投诉无门。”“一个计算器要58元三个月,真厉害。”

北青报

比如*“空调遥控器”App,进入后可选择“空调”或者“电视”,北青报

那么这一App背后的公司是什么?点击“关于我们”,仅显示该App的图标,并无公司的任何介绍。

卸载无用

可触发免密支付在后台扣费

不少用户评论“空调遥控器”App“根本没有用”:“付了钱后,一点就转圈,退出后重新进又要重新购买。”

另*在网上被用户吐槽较多的“爱智能清理(Smart Cleaner)”,是*用来搜索和删除无用的照片、视频和联系人的App,其号称自己是“*效的设备清理和整理工具”。

不过,如果想解锁“智能清理”等全部功能,必须进行购买,用户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68.00”“免费试用并订阅”。同样,“免费试用并订阅”这个选项颜色是整个屏幕的反差色,非常显眼,具有诱导性。不过,同样下方有小字写道:“3天免费试用后,¥38.00/周,可自动续订。无需承诺,可随时取消。”照此计算,用户一年需要花费456元订阅该软件。

有用户在下方评论称:“诈骗软件!一直在后台自动扣费!”“下载软件之后,会弹窗就会触发支付宝的免密支付,就算卸载了也要扣。”

对于其中部分评论,开发者还回复了:“对这种情况表示抱歉,如果在续订日期前超过24小时未取消订阅,将自动续订。您可以在iTunes设置中取消应用订阅。”

此外,“全能扫描王”也是被用户投诉多的*App。北青报

北青报

目前,在多个平台,该App遭到大量用户投诉均是因为被免费体验所误导,而购买了包年服务。“莫名其妙被扣了258元包了个年,也怪我自己,下载这个软件的时候没有用心看,只看到了试用七天免费。还以为后续要办理会有一个提示什么的,结果直接扣费了。”

取消订阅

需要统一在“设置”内取消

订阅服务是苹果系统内的一种长期购买服务,与以往消费者认识中的“一次购买,终生享用”不同,这种订阅类是根据用户使用时间的不同来收费,比如按周、按月、按年等。

不过,由于在苹果商店内购买服务都必须经过苹果抽成,且无法绕过苹果在App内直接购买。因此,用户若想取消,也要从苹果的“设置”中退订,而无法直接通过删除软件、在App内取消等方式退订。

在苹果支持页面,专门告知了用户取消订阅的具体操作步骤。第一,在主屏幕上启动“设置”应用,然后在屏幕顶部点击您的姓名;第二,点击订阅按钮;第三,点击您要取消的订阅;第四,点击底部的“取消订阅”按钮。如果您在订阅管理屏幕上没有“取消订阅”或“取消试用”按钮,那么您的应用商店订阅将不会自动续订。此外,用户还可以通过Mac和PC系统来取消订阅。

苹果提示称,除非取消订阅,否则大部分订阅会自动续订。如果注册了免费或打折的试用订阅,但不想续订,需在试用期结束前至少24小时取消订阅。

也就是说,诸如上文中“免费试用3天”的App,需要在下载2天内就取消订阅,如果超过48小时,就要开始扣除第一笔费用了。

通过咨询客服,北青报

对此,有人质疑,是否因苹果商店审核不力,导致这些App仍然可以继续“诈骗”。据了解,在App Store上架的软件内进行“应用内购买”,都需要使用苹果支付系统进行支付,且苹果要从中抽取15%至30%的佣金,这就是所谓的“苹果税”。上述软件收取的这些高额的费用,其中也有固定比例需要交给苹果公司。

根据2022年苹果三季度财报,苹果软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6亿美元,其中就包括上述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2.2%。过去几年,苹果软件业务一直保持着较高增速,成为推动苹果营收增长的新引擎。数据显示,2013-2021年,苹果服务收入由160.51亿美元增长至684.25亿美元,收入占比由9.39%增长至18.7%。

专家分析

苹果应用商店对软件收费合理性审核较弱

那么,这种“免费试用+付费订阅”的模式,是否合理呢?

对此,独立分析师丁少将认为,应该考虑“订阅制应用”的续费机制对用户是否友好,如果订阅的主动权交给用户,续费的主动权归用户,理论上说可以规避类似的问题。当然,这还需要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对订阅、续费等功能谨慎操作;如果默认“自动续费”,并难以取消,则难免给用户带来困扰。

他认为,这些App依旧存在,有两个可能的原因:一是其并未违反苹果方面的有关规则,二是就苹果而言,服务业务是其业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度领跑各项业务,也是苹果转型的重点,在硬件突破大环境不是很友好的环境下,如何进一步增强服务的营收,也是其必须要重视的。“服务的提供不应该机械化和程式化,更需要灵活和人性化,苹果在这方面或许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手机行业分析师孙燕飚则提到了另一个关键点:“苹果手机跟其他手机不太一样的地方是,你刚使用它的系统,它就要求你的账号绑定信用卡或其他支付账号。其实这个捆绑的信用卡等就是为‘订阅’业务服务的。”孙燕飚表示,订阅服务是苹果的收入来源之一,与以往“买版权”的方式不同,付费订阅正在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北青报

对于消费者如何避免被“坑”,丁少将建议,消费者仍然需要注意应用本身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如何等问题,并谨慎对“订阅”“续费”作出选择,尤其是尽量避免开通任何“自动扣款”的业务,尽可能从源头避免问题的出现。

盘和林建议,实际上主要还是要通过App Store内的用户评价机制,来为下载和消费作出决策,消费者可以重点看看这些App的差评,以免被刷来的好评所误导。至于消费者万一不慎订阅,由于苹果使用的是自己的支付系统,因此建议应该给予消费者后悔的权利,很多平台都有退款机制,这方面苹果可以完善。

在利益的驱使下,那么总会有人去钻游戏规则的空子。“期待更加严厉的监管,也唯有法律或者主管部门的监督,才能促使苹果和相关利益方去重视和改变这一问题”,孙燕飚表示。

北京青年报




移动手机网上缴费

还记得在营业厅缴费的日子吗?排队1小时,才能给爱机续命,自打移动 App的出现,不出门就可以秒速充话费,在线就可以办业务,着实给大家带来不少便利,这一项创举,也让其他国家羡慕不已。

而中国移动作为三大运营商整体实力最强的运营商,一举一动都牵动着亿万用户的心,今天中国移动发布了一个公告,宣布以后都不能在线充话费了?这一劲爆消息让移动用户坐不住了,纷纷开启键盘吐槽模式,到底原因为何?跟小编一起来看便知!


今日,中国移动旗下10086 APP在客户端内发布公告称,10086 App将于2022年1月30日0时停止运营。

纳尼?停止运营?那以后在线充话费怎么办?

先别口吐芬芳,小编打听了一下,仅仅只是10086 App停止运营了。但并不影响充话费,中国移动 App是可以充话费的,中国移动也特意提醒:以后充话费请使用中国移动 APP,不仅如此中国移动APP上面的业务还更加丰富!

中国移动App和10086 App

相信不少人会发出疑问,怎么会有2个App?

李逵?还是李鬼?

其实都不是,这两个都是中国移动的“儿子”。他们都是由中国移动官方出品,但是侧重点和定位有所不同。10086 App的业务有缴纳话费 ,自助办理业务,签到赚话费或者流量,参加活动获得优惠等等。

但中国移动 App功能更多、兼容性更好,所以更受用户青睐,虽然为同一产品,但蛋糕就这么大,10086 APP下载量和使用量逐年缩水,可能也成为了停运导火索。

10086 App停运

小编从10086 App服务调整公告看到,由于业务发展调整,10086 App应用将于2022年1月30日0时起停止运营,届时将关闭查询、缴纳话费等所有服务。

这几年来,中国移动的发展也是如日中天!中国移动作为数字,网络强国,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努力建设5G基地,到今天我国已初步建成全球*规模的5G移动网络!在推动信息技术服务经济社会民生与中国信息通信业发展方面,中国移动可以说是*功臣啦!


最后,相信不管10086 App停止运营也好,还是其他也好。相信中国都会有解决方法的,毕竟作为三大运营商的巨头,中国移动的实力还是毋庸置疑的!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啦!欢迎大家积极点赞评论哟!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手机网上交费》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手机网上交费、福美来怎么样相关的体育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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