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行时间新规2020年8月(中邮消费金融)成都限行时间规定2020年

2022-09-08 15:05:59 生活指南 ssrunhua

成都限行时间新规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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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

6月1日,

按照《通告》自2021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6月10日,外地籍货车、川A籍货车的进城政策都有变化。确需入市车辆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川A籍燃油、燃气货车(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需要在“蓉e行”上办理《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

《通告》具体

一、自2021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二、自2021年6月10日起,开始施行以下规定:

(一)外地籍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二)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货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通过收费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

(三)川A籍货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四)川A籍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三、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

(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

四、确需入市车辆

确需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川A籍燃油、燃气货车(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可在“蓉e行”上办理《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具体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一)达到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的货车,可办理“全时段通行码”,允许全时段通行。

(二)达到国I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的货车,可办理“平峰时段通行码”,允许在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以外的时段通行。

五、货车在道路行驶时,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

六、其它通行规定

(一)建筑垃圾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启动时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七、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和道路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将适时对货车通行的区域和时段等进行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八、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九、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十、本通告有效期从2021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附: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申请车型、条件以及通行码使用区域

适用于须进入《关于对部分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燃油、燃气货车禁限区域,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但暂无成熟新能源货车适配车型的以下货车:

(一)混凝土运输车、预拌砂浆运输车,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冷链运输车,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三)三绿工程车,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商务局。

(四)园林绿化车,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

(五)市政执法、作业车,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六)生活垃圾运输车(总质量12吨以下车辆的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20年8月4日及以前),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七)各部门会同经信部门共同认定的其它燃油、燃气货车[核定载质量须在5吨(含)以内],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通行码使用区域

取得《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的货车允许按规定时间在以下区域行驶:

(一)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

三、通行码类型

(一)全时段通行码

全天允许在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通行。

(二)平峰时段通行码

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30)以外,允许在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通行。

申领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其申领的货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川A籍货车;

(二)车辆在申领时须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三)车辆无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记录;

(四)尾气排放要求

1.申领全时段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2.申领平峰时段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I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3.生活垃圾运输车申领全时段通行码与平峰时段通行码均应达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五)市政作业车只能申领平峰时段通行码。

通行码有效期

《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有效期从电子通行码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申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向需求确认部门提出申领需求的,需求确认部门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实确认,核实通过的由需求确认部门录入“蓉e行”平台,转市公安局交管局继续办理;核实未通过的,由需求确认部门告知申领人。

(二)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实确认,核实通过的发放《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核实未通过的,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告知申领人。

《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管理机制

(一)取得《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的货车,经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抽测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撤销该车电子通行码。待维修复检合格之后,按程序再次申领。自第一次取得《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起,本年度以内累计2次监督抽测不合格的,从撤销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

(二)取得《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的货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该车电子通行码;从撤销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

1.未按申请用途从事货物运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

3.累计有5次及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且在30日内未接受处理的;

4.违规装载危化品的;

5.发生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的。

从2021年起,成都市根据新能源货车适配车型的不断增加,将逐步取消燃油、燃气货车电子通行码。




中邮消费金融

在2017年扭亏为盈,2018年业绩大放异彩,取得超2亿元净利润后,中邮消费金融成为了消费金融行业里近两年*的一匹“黑马”。

净利润同比增长达199%,这是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邮消费金融”)此前交出的2018年成绩单。但抢眼的业绩光环如今却被新的焦点所取代:一方面,总经理余红永即将离职;另一方面,在多个已审理终结与借款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指出中邮消费金融应对高利率罚息进行调整。中邮消费金融也因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针对上述情况,经济观察报

总经理余红永辞职

企查查显示,中邮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11月,目前注册资本30亿元,法定代表人是林茂新。中邮消费金融的大股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5%),其他股东包括星展银行(持股15%)、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7%)、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67%)等。

中邮消金的第一任总经理为王蓉晖,其于2017年4月离职加入包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王蓉晖离职后近半年时间内,中邮消费金融的总经理职位一直处于空缺状态。直到2017年11月,银保监会核准余红永出任中邮消费金融董事、总经理。

公开资料显示,余红永曾在央行、江西银监局担任过相关职务,监管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此合规和风控经验较为丰富,此前其还担任过中国邮储银行西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余红永曾评价自己,既担任过“裁判员”,也亲自上场做过“运动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余曾表示,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发育”得非常充分、成熟,而消费金融则是一个全新的业态,一方面处在高速发展之中,同时又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照搬,因此是一件“有难度、有挑战、有价值”的事情。

如今,任职不到两年,余红永便被曝出将从中邮消费金融总经理的位置上退下。

公开信息显示,中邮消费金融自营业务包含“邮你花”、“邮你购”、“邮你贷”三条产品线,涵盖了场景分期、线上信贷和线下大额信贷业务。

过去几年中,中邮消费金融以“线上+线下”结合的O2O方式展业。目前,中邮消费金融线上布局的获客渠道还有中邮消费金融APP、支付宝、

2019年3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布的2018年财报显示,其控股子公司中邮消费金融2018年资产总额为236.71亿元,实现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增长199%。不过,中邮消费金融的业绩细节并未披露。

罚息争议

对于中邮消费金融2018年实现的199%的净利增速,市场不乏有质疑称高额罚息或是其盈利重要构成部分。得出此结论的原因是,根据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部分中邮消费金融与借款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法院指出中邮消费金融应对过高的罚息进行调整。

所谓贷款罚息,就是当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时交纳的罚息,作为未按时还款的处罚,也可理解成违约金、滞纳金。

日前,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的中邮消费金融与魏俊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中邮消费金融也遇到一些麻烦。

在该案中,用户申请“邮你贷”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装修,申请金额15万元,分48期,其中,中邮消费金融和用户约定滞纳金按逾期的期数收取,每期(每月)收取标准为:欠付款项的5%且不少于50元。

法院认为,根据《还款计划表》推算,案涉借款利息年利率为12%(月利率1%)。对于违约金,《贷款协议》约定了逾期还款情况下的滞纳金计算标准为月利率5%,原告要求违约金按该标准计算,有合同依据。

根据中邮消费金融提供的《欠款明细表》记载:案涉借款年化利率为12%;逾期起始日为2017年12月7日,截至2018年4月28日尚欠本金34948.04元、利息1859.81元、违约金1176.16元、手续费900元。

法院表示,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用之和应当不超过以解除时的借款本金余额34948.04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为标准计算的结果,即每月不应超过698.96元(34948.04元×2%),否则明显过高,应予调整。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中邮消费金融与被告魏俊康签订的《“邮你贷”个人消费贷款协议》于2018年10月22日解除。同时,2018年10月23日起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用之和以借款本金尚欠部分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有消费金融行业律师告诉

其中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此,中邮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告诉

“我司全部产品均未超过年化利率36%,且放款界面清晰显示执行利率,客户知悉并确认同意后即可放款,绝不会出现超出法律规定的情况。设置滞纳金并非是出于盈利考虑,本质是风控举措,是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要求加强风险防范的一种通行措施,如客户按贷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的。”上述中邮消费金融负责人透露,考虑到客户体验,2018年7月起上线的新产品均已取消滞纳金收取。此前已签订相关贷款协议的客户,按照协议执行。

事实上,类似案例并非仅发生在中邮消费金融身上。兴业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此前也发生类似法院不支持超过24%年利率的判例。另据

按照2017年底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麻袋研究院*研究员王诗强指出,*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年利率不能超过36%,因此,逾期收费不能超过这个标准。

在部分持牌消金机构负责人及第三方人士看来,当前法律法规仍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具体到中邮消费金融的案例,按照5%月利率计算出其达到60%的年化利率,这个算法过于笼统。假如客户在一个月内就全额结清逾期款项,是否依然为60%的年化率?”一名华北地区持牌消金机构负责人告诉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嘉宁称,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明确的罚息标准,“5%的罚息”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对机构自己的保护和对逾期借款人的压力,而且大家需要看到出现坏账后的催收成本、诉讼成本、执行成本以及信用风险等等。这些费用的收取其实属于行业惯例,比对银行信用卡中心,状况也颇为相似。

怎样的利率标准较为合理?王诗强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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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行时间规定2020年

【提醒!2020年12月19日零时起,成都尾号限行时间调整为工作日6:00-22:00】都知道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0年12月19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范围为成都绕城高速以内(不含)的所有道路,尾号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6:00至22:00。具体

成都发布




成都限行时间新规2020年8月十二点

【提醒!2020年12月19日零时起,成都尾号限行时间调整为工作日6:00-22:00】都知道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0年12月19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范围为成都绕城高速以内(不含)的所有道路,尾号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6:00至22:00。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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