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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1)融资保证金比例: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
(2)融券保证金比例: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
现阶段,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50%;
也就是说融资*为1:1的杠杆,融券*为1:0.5的杠杆;
举个例子:
【融资】
小王转入5000元的现金作为担保品,现金的折算率是1,释放了5000元的保证金,那么最多可以融资买入5000/***=5000。融资后账户现金为5000元,股票市值为5000元。
【融券】
①小王转入5000元的现金作为担保品,现金的折算率是1,释放了5000元的保证金,那么可以融券卖出5000/***=5000。融券卖出后账户现金仍为5000。融券卖出得到的资金为5000。这5000元只能用于买券还券,跟担保品现金不能放在一起。
②小王转入10000市值的股票作为担保品,如果该股票折算率为0.5,释放了10000*0.5=5000元的保证金,那么最多可以融券卖出5000/***=5000。
融券后账户市值为1万,融资卖出得到的资金为5000,这5000元只能用于买券还券。
二、融资融券维持担保比例和强制平仓的关系
【维持担保比例】
就是投资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
可以这么理解:维持担保比例=(自己的资产+借来的资产)/借来的资产,即总资产/负债总额
维持担保比例的作用,一方面是为了制约投资者的风险操作,另一方面是降低证券公司的风险损失;
【强制平仓】
就是当投资者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投资者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或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而实行强制平仓。
以下四种情况会引发强制平仓:
1.维持担保比例过低:当客户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有可能取消130%的强制平仓线)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担保物。
2.负债到期:每笔融资融券交易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有展期的除外),客户账户未在到期前了结负债。
3.融券标的证券终止上市或暂停交易: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了结该证券对应的融券负债。
4.司法原因:公司接获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件,被要求对客户信用账户内资产进行资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时,须强制了结全部负债。
【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四大红线】
(1)警戒线:140%
交易日(T日)清算后,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时,证券公司可以限制投资者信用账户除提交担保物和偿还融资融券负债外的其他交易权限,但证券公司有权并无义务采取前述限制措施。
若证券公司采取前述限制措施的,证券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该投资者,并且证券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或何时取消限制措施。同时,投资者应主动关注自身信用账户状况,追加担保物或主动清偿债务以解除限制。
(2)追保线:130% 、追保到位线:140%
交易日(T日) 清算后,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追保线时,证券公司以合同约定方式通知投资者。投资者须在次一交易日(T+1日)内追加担保物或主动清偿债务,使清算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追保到位线。
否则,证券公司有权自第二个交易日(T+2日)起执行强制平仓,不再另行通知,直至清算后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追保到位线。
(3)平仓线:110%
交易日(T日)清算后,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时,证券公司有权自次一个交易日(T+1日)起执行强制平仓,直至清算后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追保到位线。
(4)提取线:300%
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提取线时,投资者可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提取线。
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届时,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这代表着在车辆购置税方面,我国已经正式立法。法案规定,我国的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购置税政策变在哪里?
相比现在的《暂行条例》来说,2019年施行的《车辆购置税法》更加正式,在法律层面规定了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如此一来,曾经对国内市场销量提升助力很大的\"购置税减半/减少\"政策,再出现的可能就近乎没有了。
自2001年1月1日《暂行条例》实施以来,18年的时间中,我国曾推出多次购置税减半政策,并都在一定程度上带起了车市的整体销量。
比如2009年我国*推出1.6L及以下排量车型购置税减半政策,车市的提振效果明显,当年狭义乘用车销量增速大幅增长47.2%,次年购置税为7.5%时,增速为34.4%。而第二次购置税减半政策自2015年实施后,2016年狭义乘用车增速达到17.6%,2017年为2.7%。直至2018年1月才逐步变回10%。
除此之外,车辆购置税还在计税价格部分有所改变。目前的车辆计税价格为*计税价格,也就是一段时间内厂商给予经销商出厂价格的平均值。而新规定则表明,消费者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这一举措可以在终端进行大幅度优惠时,也就是终端价格远低于出厂价格时,消费者可以按照到手车的\"低价\"来进行缴税,属于利好影响。同时,对钻漏洞偷税漏税的,相关部门一经发现也将相应追责。
购置税政策哪里没变?
众所周知,在2018年1月车辆购置税已经逐步回升至10%,即1.6L及以下排量车型车辆购置税同为10%,没有优惠政策。所以当《车辆购置税法》确定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的时候,其实对于大部分买车人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目前消费者若要购买*价格在10万的车,那么按照公式来算,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10%,即10万元价格的车新车购置税为100000/1.17*0.1=8547元。至于进口车,其计税价格则是按照国内的开票价格来算,包含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新能源车型方面,国务院表示,\"由于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期至2020年底,属于阶段性政策,不宜在车辆购置税法中作出安排\",所以\"新能源汽车免税\"并未被写入《车辆购置税法》。
购置税新规对车企有何影响?
根据市场的情况来看,1.6L以下排量的汽车在中国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数据显示,去年中国乘用车总销量中,1.6L以下排量的汽车销量约占总销量的70%。
《车辆购置税法》的出台,也表明这些小排量车型,再难享有曾经的优惠政策。随着进口关税的下调、合资股比的放开、独资建厂以及地方政府对造车新势力的鼓励和放开等,国内车市也将在放开之中迎接新的挑战。
打铁还需自身硬,新的挑战面也是新的机遇,车企在这个时期更需将重心放在提升产品力与性价比上,只有推出更多消费者满意的车型,才能够在这场寒冬之中坚挺下来。
总的来说,在2019年《车辆购置税法》正式施行之前,再有购置税减半/减少政策的可能微乎其微,所以其对于正常购车的消费者来说影响不大,甚至没有影响。但对于车企来说,这不外乎是一个在政策上的推进,唯有在产品上获得消费者的青睐,才是度过寒冬的*途径。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全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第九条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五条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六条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经常听别人介绍股市中的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维保对于股市中专业名词很多投资者一直摸不清头脑,今天我就简单的介绍一下具体什么是融资融券里面所讲到的保证正,降维到幼儿园都可以看懂的知识,让你一看就明白。下面我来简要地介绍一下融资融券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用于控制投资者初始资金的放大倍数,投资者进行的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 交付的保证金都要满足保证金比例要求。在投资者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保证金比例越 高,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小,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目前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5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基础上,可自行确定相关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
则:可融资金额=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
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 100 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
***的证券 B,则该客户理论上可融资买入 100 万元市值(100 万元保证金÷***)的证券B。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
则:可融券金额=保证金/融券保证金比例
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 100 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 50%的证券 C,则该客户理论上可融券卖出 200 万元市值(100 万元保证金÷50%)的证券 C。
所以目前融资只能*1倍杠杆,融券*只能2倍杠杆。杠杠比例比以前低了,不过对于的风险也低了。此外,融资融券成本也都大幅下降了,我统计140家券商费率数据后发现--【佣金万1,极少券商无条件融资利率*在5%左右,一般是无条件的,融券利率2.99%起,甚至可以线上开】,高净值还可以申请量化交易系统,整理了表供大家参考,目的【是为了让可能看到的人心里有数,不至于吃亏】,并且选择证券公司也不止看重费率,还包括服务等,知悉!
保证金可用余额如何计算,你知道吗?
投资者在进行信用交易时,经常会发现自己账户中明明还有资金,但却无法再进行融资或者融券的开仓,这到底是为什么呢?除了自身信用账户的授信额度和持股集中度等影响以外,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开仓指标,能够衡量信用账户开仓能力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保证金可用余额。
什么是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为: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折算后价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所得余额。
当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开仓交易时,具体能开多少仓,保证金可用余额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不考虑账户信用额度以及持股集中度限制等因素的前提下)。
影响投资者保证金可用余额的主要因素有:
充抵保证金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及浮亏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部分以及相关利息及费用保证金可用余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计算方式
1、开立信用账户之后,可以转入担保品,担保品可以为现金,现金按照1:1计算保证金;也可以是证券公司担保标的范围以内的证券,担保证券则需乘以对应折算率计算保证金,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①这部分。
2、有了保证金可用余额就可以进行开仓交易了。如果进行了融资买入开仓,会占用保证金,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①-⑤。开仓之后,随着开仓证券价格波动会有浮盈浮亏。浮盈部分会乘以对应证券的折算率增加保证金;相反,浮亏部分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它会全额占用保证金(折算率按照***计算)。因此,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①-⑤+②。
3、如果此时又进行了融券卖出开仓,同理会占用保证金,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①-⑤+②-⑥。同样的,融券开仓之后随着开仓证券价格波动,会有浮盈浮亏。浮盈部分会乘以对应证券的折算率增加保证金;相反,浮亏部分也会全额占用保证金(折算率按照***计算)。因此,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①-⑤+②-⑥+③。
4、最后,融资融券开仓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费用也会占用保证金,融券卖出所得资金是不会增加保证金可用余额的。因此,最终保证金可用余额=①-⑤+②-⑥+③-④-⑦。
小贴士:
目前非科创板股票融资保证金比例为***;科创板股票上市5个交易日内,融资保证金比例为300%,上市5个交易日之后,融资保证金比例为200%。融券保证金比例与对应证券折算率相关。
因此,清楚了保证金可用余额计算的方式,再根据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就可以大致估算融资融券可开仓的金额。这里需要使用到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即: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 ×***公式变换之后,可得:
融资可开仓金额=(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 ×***=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
融券可开仓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 ×***=保证金/融券保证金比例
通过以上方式,就已经可以大致计算出可开仓金额。但实际操作当中,因为还会受到账户授信额度,持股集中度等因素影响,实际开仓金额要以交易系统提示的结果为准。
保证金可用余额为负数的三种常见情况
从上述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在某些情况下,信用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可能会出现负数的情况,例如:
(一)投资者在开仓时将可用保证金全部占用,后续产生浮亏,会使保证金可用余额变为负数。
(二)投资者在开仓时将可用保证金全部占用,后续再使用信用账户中充抵保证金现金信用买入担保证券。因现金按照1:1计算保证金,证券需按照折算率折算成保证金可用余额,当投资者购买证券后,保证金可用余额会减少,导致保证金可用余额为负数。
(三)持仓担保证券折算率被调低或者调整为0。折算率调整为0一般是由于证券被实施了风险警示、交易所静态市盈率为负数或大于300等原因。此外,证券公司是可以在交易所基础之上,根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以及自身风险控制需求自行确定各类担保证券的折算率,这样就会使保证金可用余额减少,甚至变为负数。
温馨提示
保证金可用余额仅体现了开仓能力的大小,即便为负数,也并不代表信用账户有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信用账户风险情况需要关注维持担保比例。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融资保证金比例》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融资保证金比例、小排量车购置税相关的体育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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